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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广东做了这些事!

清明节即将到来,殡葬改革又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广东对此有什么建树?3月27日,广东省民政厅介绍了广东殡葬改革的情况: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大力推进惠民便民殡葬、绿色生态殡葬、阳光安全殡葬等,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深化,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当好“护航者”

推动全面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

2015年,省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自2015年10月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现了保基本、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7个免费项目涵盖了殡葬基本服务全过程,全省户籍人口全覆盖。

广东省民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守则》《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等系列配套政策,补齐殡葬改革制度短板,使殡葬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各地市相继出台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免费提供和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惠民政策,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132万宗,免除费用总额15.8亿元,“惠民殡葬”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当好“播音员”

推动文明殡葬新风深入人心

广东积极宣传文明低碳祭祀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集体公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省民政厅与省委宣传部每年联合部署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各类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佛山市顺德区连续14年开展清明节鲜花慈善义卖活动,将移风易俗与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结合起来。

当好“倡导者”

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广东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规定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全省县级行政区域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覆盖率近85%,每年约有2万份骨灰参加海葬、树葬,超过25万份骨灰选择寄存或节地生态型墓位安葬,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约60%。继续实施“长青计划”,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树葬区、海葬纪念设施建设,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安排2000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进一步保障了群众“逝有所安”的殡葬需求。

当好“服务员”

推动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广东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殡仪馆认定工作、殡葬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行风示范窗口,加快推进殡葬服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拓展殡葬服务内容,提高殡葬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全力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目前,全省有省一级殡仪馆11个、省二级殡仪馆22个,占总数的37%。全省有1733人获得殡葬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19家殡仪馆设立社工岗位,专职社工人数32人。

当好“监督员”

推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显成效

省民政厅等12个省直部门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间、范围和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各市、县自查涵盖了全省89个殡仪馆、237个监管执法机构、96个经营性公墓、532个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882个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95个宗教活动场所(含广州6个宗教公墓)、565个医疗机构太平间、129个中介服务机构,排查问题171个,主要集中在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公墓未依法办理或补办建设用地手续,以及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等方面,并建立了问题台账。截至2019年1月底,各类问题已整改完成101个。下一步,广东将在2019年继续组织开展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我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